欧亚经济联盟恢复防疫物资进口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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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通社/努尔苏丹/4月5日 -- 欧亚经济委员会负责贸易事务的官员表示,欧亚经济委员会当天作出决定,欧亚经济联盟防疫物资零关税进口政策已于3月31日到期,自4月1日起,相关商品进口适用联盟统一进口关税税率。
据悉,欧亚经济委员将审议白俄罗斯提出的延长防疫物资零关税进口期限建议。欧亚经济委员会贸易部门负责人表示,尽管新冠肺炎疫情仍在蔓延,联盟成员国已显著提高必需商品的生产能力,并已逐步适应疫情形势。一年前那种部分防疫物资严重短缺的情况已不复存在。
2020年3月,欧亚经济委员会理事会决定取消部分防疫物资进口关税,有效期至9月底,此后将免税期限延长至2021年3月底。根据欧亚经济委员会理事会决议,凡具有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主管部门出具的进口商品用途证明的疫苗、药品和防护物资(包括口罩、消毒液、手套等)生产原料,以及各类新冠肺炎预防和治疗设备,均可享受零关税进口政策。2020年秋季,由于联盟成员国自主产量充足,欧亚经济委员会决定将核酸检测试剂盒、消毒剂、实验室用保温袋、医用冰柜等商品从零关税进口清单中剔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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